旅游规划设计的五个原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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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游规划设计是对旅游区和旅游资源进行综合评价、市场分析和要素安排的计划,分为两大层面:旅游发展规划和开发规划。发展规划一般更宏观一些,是县域以上单位做的关于发展战略,发展定位,发展布局及发展中经济关系的组织等;而开发规划则具体一些。开发规划分为总体规划、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等。


随着旅游业的发展,旅游规划的内容和形式层出不穷,而掌握和遵循旅游规划设计的原则,是弥补不足、解决矛盾、达到预期效果的重要条件。具体介绍如下:

1、美学原则:在规划旅游资源时,应尽可能体现旅游资源的美学特征。任何形式的建筑或服务都必须与相应的自然环境和旅游氛围相结合,以体现自然美和人工美的和谐统一  。

2、市场原则:有源源不断的客源,才能使旅游目的地持续很长时间。旅游市场受到许多因素的制约,如游客的动机、旅游资源的吸引力、地理位置,以及社会和经济环境的变化,在规划时必须适应旅游市场的变化。

3、形象原则:通过开发必须创造出鲜明的形象,这是旅游规划的基本要求。旅游形象要有自己的特色、鲜明的主题、无穷的魅力,才能吸引众多游客,增强旅游目的地的吸引力。忌讳抄袭、模仿、没有特色。

4、效益原则:现今社会,旅游项目所追求的应该是多方面的效益,包括社会/经济/生态环境等内容。

5、保护原则:任何旅游资源在某种意义上都是不可替代和独特的。旅游规划设计应坚持保护第一的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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